首页 农业机械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2010年) 第四章 修理者的义务 第二十三条 农业机械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2010年) 第二十三条 第四章 修理者的义务 第二十三条 修理者应当积极开展上门修理和电话咨询服务,妥善处理农机用户关于修理的查询和修理质量的投诉。 第二十二条 目录 第五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