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农业农村部行政许可实施管理办法(2021年) 第四章 行政许可审查和决定 第二十四条 农业农村部行政许可实施管理办法(2021年) 第二十四条 第四章 行政许可审查和决定 第二十四条 除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情形外,行政许可决定应当在法定期限内按照规定程序作出。行政许可事项办事指南中明确承诺时限的,应当在承诺时限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第二十三条 目录 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