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关于支持长江经济带农业农村绿色发展的实施意见(2018年) (八)

(八) 推进乡村产业振兴

推动种植业提质增效。推动长江流域省市加快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保护区划定,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优先支持长江经济带流域第一批完成“两区”划定任务县。支持长江经济带11省(市)建立健全耕地质量监测网络,开展耕地质量调查评价,实施耕地轮作休耕试点。开展绿色高质高效创建,集成全环节绿色高效技术,构建全过程社会化服务体系,打造全链条产业融合模式。支持发展节水农业,培育推广耐旱品种,因地制宜推广管道输水等高效灌溉技术。

推动畜禽养殖业转型升级。进一步提高标准化规模养殖示范创建标准,以生猪、家禽、肉牛等主要畜禽规模养殖场为重点,兼顾其他畜禽品种,引导长江经济带11省(市)创建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推进种养结合、农牧循环发展。支持上中下游地区重点发展以草食畜牧业为代表的特色生态农业,依托现有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退牧还草工程、退耕还草工程和南方现代草地畜牧业推进行动等政策措施,开展人工草地建植,推进草食畜牧业转型升级。

推动水产生态健康养殖。优化水产养殖空间布局,指导地方全面完成沿江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依法科学划定禁止养殖区、限制养殖区和养殖区。推动水产养殖结构调整,大力推广池塘和工厂化循环水养殖、大水面生态增养殖、稻渔综合种养、渔农复合养殖和盐碱水养殖等模式,支持发展碳汇渔业、净水渔业。引导开展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创建,支持发展休闲观光渔业,把水产养殖场建设成为美丽渔场、水上景观。加快水产良种场建设,提高良种应用覆盖率。

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支持长江经济带11省(市)培育打造和创建一批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先导区、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产品加工园区、农业产业强镇、美丽乡村、农村创业创新园区等平台载体,推进农产品精深加工与初加工、综合利用加工协调发展。支持农产品精深加工、综合利用、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等产业发展,支持流域省份新型经营主体建设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设施。

打好产业扶贫三年攻坚战。指导支持长江经济带贫困县、贫困乡镇和贫困村加快发展对贫困户增收带动明显的种养业、林草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等,注重产业长期培育和发展,把绿水青山变成金山银山。加快培育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经营主体,强化脱贫致富带头人和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吸引资本、技术、人才等要素向乡村流动,引导新型经营主体与贫困村、贫困户建立联动发展的利益联结机制。扶持贫困地区农产品产销对接,加强产地市场和仓储冷链物流体系建设,打造特色品牌,提升产销信息服务水平。加强贫困地区特色产业发展的财政资金投入、金融保险扶持、科技服务、风险防范等支撑保障能力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