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农业农村部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决定(2022年) 二十一、 农业农村部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决定(2022年) 二十一、 二十一、 对《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机构考核管理办法》(2019年8月27日农业农村部令2019年第3号公布)作出修改 (一) 删去第三十八条。 (二) 将第三十九条修改为:“种子检验机构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骗取合格证书的,由考核机关撤销其合格证书。 引用法条 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机构考核管理办法(2019) 二十、 目录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