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决定(2022年) (八)

(八) 将第四十二条修改为:“渔业船员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一项规定,责令改正,可以处2000元以下罚款。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的,予以警告,情节严重的,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九项规定的,处1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