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农业农村部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决定(2022年) 十五、 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员管理办法》(2014年5月23日农业部令2014年第4号公布,2017年11月30日农业农村部令2017年第8号修订)作出修改 (六) 农业农村部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决定(2022年) (六) 十五、 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员管理办法》(2014年5月23日农业部令2014年第4号公布,2017年11月30日农业农村部令2017年第8号修订)作出修改 (六) 将第四十条修改为:“违反本办法规定,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渔业船员证书的,由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构吊销渔业船员证书,并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三年内不再受理申请人渔业船员证书申请。” (五) 目录 (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