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准备金会计处理规定(2014年) 三、 主要账务处理 (五) 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准备金会计处理规定(2014年) (五) 三、 主要账务处理 (五) 保险机构不再经营农业保险的,将以前年度计提的保费准备金的余额逐年转回损益时,按转回的金额,借记“保费准备金”科目,贷记“提取保费准备金”科目;将利润准备金的余额转入一般风险准备时,按转回的金额,借记“大灾风险利润准备”科目,贷记“一般风险准备”科目。 (四) 目录 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