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2018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2018年) 第三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对国家重点龙头企业的认定和运行监测工作要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引进竞争淘汰机制,发挥中介组织和专家的作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不干预企业经营自主权。 第二条 目录 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