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队院校移交地方工作实施意见(2004年) 二、
二、 院校归属
军需大学,移交教育部管理,与吉林大学合并,相对独立办学(具体模式由吉林大学会同军需大学提出方案报教育部审定),暂更名为吉林大学和平校区;
第一军医大学,移交广东省管理,独立办学,学校更名为南方医科大学;
第三军医大学成都军医学院,按独立设置的本科院校,移交四川省管理,学校更名为成都医学院;
第四军医大学吉林军医学院,按独立设置的本科院校,移交吉林省管理,学校暂更名为吉林医药学院。
军需大学,移交教育部管理,与吉林大学合并,相对独立办学(具体模式由吉林大学会同军需大学提出方案报教育部审定),暂更名为吉林大学和平校区;
第一军医大学,移交广东省管理,独立办学,学校更名为南方医科大学;
第三军医大学成都军医学院,按独立设置的本科院校,移交四川省管理,学校更名为成都医学院;
第四军医大学吉林军医学院,按独立设置的本科院校,移交吉林省管理,学校暂更名为吉林医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