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军队院校移交地方工作实施意见(2004年) 5. 军队院校移交地方工作实施意见(2004年) 5. 5. 军队计划内学员的培训保障。继续承担军队计划学员培训任务的院校,其军队计划内学员的生活费和其他物资保障,由军队按照就近就便的原则,在移交前明确主管部门和供应单位,继续按标准给予保障。军队计划内学员的培训费,由军队按教育部、有关省规定的学杂费收费标准及在校军队计划内学员数量向院校拨付。 八、 组织与实施 4. 目录 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