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人违反职责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2013年) 第二条
第二条 隐瞒、谎报军情案(刑法第四百二十二条)
隐瞒、谎报军情罪是指故意隐瞒、谎报军情,对作战造成危害的行为。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造成首长、上级决策失误的;
造成作战任务不能完成或者迟缓完成的;
造成我方人员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二人以上,或者轻伤三人以上的;
造成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用物资损毁,直接影响作战任务完成的;
对作战造成其他危害的。
隐瞒、谎报军情罪是指故意隐瞒、谎报军情,对作战造成危害的行为。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造成首长、上级决策失误的;
造成作战任务不能完成或者迟缓完成的;
造成我方人员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二人以上,或者轻伤三人以上的;
造成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用物资损毁,直接影响作战任务完成的;
对作战造成其他危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