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实施办法(2023年) 第五章 附则 第三十四条 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实施办法(2023年) 第三十四条 第五章 附则 第三十四条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服现役的警官、警士和义务兵等人员,适用本办法。 第三十三条 目录 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