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管理办法(2015年) 第五条

第五条 申请编印一次性内部资料,须符合以下条件:

申请方应为党政机关、企事业、社会团体等单位;

编印目的及发送范围符合本办法第二条的规定,编印内容与编印单位的性质和能力相一致;

稿件内容符合本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

拟委托印刷的单位为出版物印刷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