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河乡镇渡口建设有关技术标准暂行规定(2014年) 第七条

第七条 乡镇渡口选址应根据相关规划要求和当地自然条件进行科学论证分析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设置在方便人员出行、疏散的地点。

选择在水流平顺、水深适当、坡岸稳定、视野开阔、适宜靠泊的地点。

远离危险物品生产、储存、堆放场所,满足危险物品安全距离的规定。

充分考虑现有及规划的水库、闸坝、桥梁等建筑物和水上、水下作业行为对河床冲淤和航行安全产生的不利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