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与香港证券投资基金跨境发行销售资金管理操作指引(2015年) 第一条
第一条 本指引所称内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内地基金)是指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注册的,由内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
本指引所称香港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香港基金)是指经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以下简称香港证监会)认可,由注册在香港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共同基金、单位信托或者其他形式的集体投资计划。
本指引所称证券投资基金跨境发行销售,是指内地基金经香港证监会认可后在香港地区发行及销售(以下简称香港发行),以及香港基金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在内地发行及销售(以下简称内地发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