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八(2011年) (二)

(二) 双方同意进一步加强创新科技产业领域的合作,并据此将《安排》附件6第九条第(五)款第2项增加第(4)、(5)项合作内容为:

“(4)结合制定实施国家‘十二五’科技发展等规划,加强两地在科技产业领域的合作,使香港科技资源进一步融入国家创新体系。

加大支持香港科技创新的力度,不断扩展两地科技合作的新形式,如支持在香港建立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分中心,以适当形式在香港设立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