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投资协议(2017年) 六、 本附件中,“商业存在”指一方任何类型的商业或专业机构在另一方境内: (二) 《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投资协议(2017年) (二) 六、 本附件中,“商业存在”指一方任何类型的商业或专业机构在另一方境内: (二) 设立或经营一分支机构或代表处。 (一)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