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经济技术合作协议(2017年) 第十五条
第十五条 法律和争议解决合作
双方同意采取以下措施,进一步加强在法律和争议解决领域的合作:
支持两地法律和争议解决专业机构搭建合作交流平台,加强业务交流和协作。
研究利用澳门优势,推动澳门建设成为中国与葡语国家企业解决双方商业纠纷的仲裁中心。
加强内地与澳门在法律和争议解决、商业纠纷仲裁领域人才培养和人员培训领域交流与合作。
双方同意采取以下措施,进一步加强在法律和争议解决领域的合作:
支持两地法律和争议解决专业机构搭建合作交流平台,加强业务交流和协作。
研究利用澳门优势,推动澳门建设成为中国与葡语国家企业解决双方商业纠纷的仲裁中心。
加强内地与澳门在法律和争议解决、商业纠纷仲裁领域人才培养和人员培训领域交流与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