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投资协议(2017年) 二、

二、 除非本协议及其附件另有规定,澳门自然人在内地进行投资的,仅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可构成本协议第二条(定义)第二款所规定的“投资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