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 第五章 采购与入库 第二十条 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 第二十条 第五章 采购与入库 第二十条 兽药入库时,应当进行检查验收,并做好记录。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兽药,不得入库: 与进货单不符的; 内、外包装破损可能影响产品质量的; 没有标识或者标识模糊不清的; 质量异常的; 其他不符合规定的。 兽用生物制品入库,应当由两人以上进行检查验收。 第十九条 目录 第六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