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 第五章 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 第五章 第五章 采购与入库 第十八条 兽药经营企业应当采购合法兽药产品。兽药经营企业应当对供货单位的资质、质量保证能力、质量信誉和产品批准证明文件进行审核,并与供货单位签订采购合同。 第十九条 兽药经营企业购进兽药时,应当依照国家兽药管理规定、兽药标准和合同约定,对每批兽药的包装、标签、说明书、质量合格证等内容进行检查,符合要求的方可购进。必要时,应当… 第二十条 兽药入库时,应当进行检查验收,并做好记录。 第十七条 目录 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