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20年修订)(2020年) 第二百八十一条

第二百八十一条 质量管理部门应当定期组织对企业进行自检,监控本规范的实施情况,评估企业是否符合本规范要求,并提出必要的纠正和预防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