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20年修订)(2020年) 第六章 物料与产品 第七节 其他 第一百三十一条 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20年修订)(2020年) 第一百三十一条 第六章 物料与产品 第七节 其他 第一百三十一条 对返工或重新加工或回收合并后生产的成品,质量管理部门应当评估对产品质量的影响,必要时需要进行额外相关项目的检验和稳定性考察。 第一百三十条 目录 第一百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