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20年修订)(2020年) 第六章 物料与产品 第二节 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20年修订)(2020年) 第二节 第六章 物料与产品 第二节 原辅料 第一百零九条 应当制定相应的操作规程,采取核对或检验等适当措施,确认每一批次的原辅料准确无误。 第一百一十条 一次接收数个批次的物料,应当按批取样、检验、放行。 第一百一十一条 仓储区内的原辅料应当有适当的标识,并至少标明下述内容: 第一百一十二条 只有经质量管理部门批准放行并在有效期或复验期内的原辅料方可使用。 第一百一十三条 原辅料应当按照有效期或复验期贮存。贮存期内,如发现对质量有不良影响的特殊情况,应当进行复验。 第一百零八条 目录 第一百零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