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20年修订)(2020年) 第五章 设备 第五节 检定或校准 第九十二条 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20年修订)(2020年) 第九十二条 第五章 设备 第五节 检定或校准 第九十二条 仪器的检定和校准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应保证校验数据的有效性。 自校仪器、量具应制定自校规程,并具备自校设施条件,校验人员具有相应资质,并做好校验记录。 第九十一条 目录 第九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