兽药生产企业飞行检查管理办法(2017年) 第六条
第六条 在日常随机监督检查基础上,兽药生产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业部可以启动飞行检查:
投诉举报或者其他来源的线索表明可能存在严重违法生产行为的;
发现可能存在重大质量安全风险的;
产品批准文号申报资料或样品涉嫌造假的;
涉嫌严重违反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以下简称兽药GMP)要求的;
其他需要开展飞行检查的情形。
投诉举报或者其他来源的线索表明可能存在严重违法生产行为的;
发现可能存在重大质量安全风险的;
产品批准文号申报资料或样品涉嫌造假的;
涉嫌严重违反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以下简称兽药GMP)要求的;
其他需要开展飞行检查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