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兽药产品批准文号管理办法(2015年)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兽药产品批准文号管理办法(2015年) 第四条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农业部负责全国兽药产品批准文号的核发和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兽药产品批准文号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三条 目录 第二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