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兽药产品批准文号管理办法(2015年) 第一章 兽药产品批准文号管理办法(2015年) 第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兽药产品批准文号的管理,根据《兽药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兽药产品批准文号的申请、核发和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兽药生产企业生产兽药,应当取得农业部核发的兽药产品批准文号。 第四条 农业部负责全国兽药产品批准文号的核发和监督管理工作。 目录 第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