兽用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管理办法(2013年) 第七条

第七条 兽用处方药凭兽医处方笺方可买卖,但下列情形除外:

进出口兽用处方药的;

向动物诊疗机构、科研单位、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其他兽药生产企业、经营者销售兽用处方药的;

向聘有依照《执业兽医管理办法》规定注册的专职执业兽医的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动物园、实验动物饲育场等销售兽用处方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