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2013年) 第二章 条件和程序 第十四条 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2013年) 第十四条 第二章 条件和程序 第十四条 养老机构应当取得许可并依法登记。未获得许可和依法登记前,养老机构不得以任何名义收取费用、收住老年人。 第十三条 目录 第三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