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典当行管理办法(2001年) 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四十九条 典当行管理办法(2001年) 第四十九条 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四十九条 省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将部分监督管理职责授权或者委托给下级监督管理部门。 第四十八条 目录 第五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