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其他专业资格人员担任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暂行办法(2018年) 第八条 其他专业资格人员担任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暂行办法(2018年) 第八条 第八条 省级财政部门发现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的其他专业资格合伙人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应当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处理。 引用法条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 第七条 目录 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