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2021年) 第三章 运营者责任义务 第二十条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2021年) 第二十条 第三章 运营者责任义务 第二十条 运营者采购网络产品和服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与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签订安全保密协议,明确提供者的技术支持和安全保密义务与责任,并对义务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监督。 第十九条 目录 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