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非营利性科研机构管理的若干意见(试行)(2000年) 五、 非营利性科研机构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获得发展资金: (五) 关于非营利性科研机构管理的若干意见(试行)(2000年) (五) 五、 非营利性科研机构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获得发展资金: (五) 其他合法收入。 政府和其他社会力量对非营利性科研机构拨入和捐赠的资产不得抽回。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从非营利性科研机构获取投资回报。 (四)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