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防治国家税务总局机关“小金库”问题的规定(试行)(2011年)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关于防治国家税务总局机关“小金库”问题的规定(试行)(2011年) 第二十七条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各地国家税务局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