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防治国家税务总局机关“小金库”问题的规定(试行)(2011年) 第三章 有关财务事项的管理 第二十条 关于防治国家税务总局机关“小金库”问题的规定(试行)(2011年) 第二十条 第三章 有关财务事项的管理 第二十条 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收入和出租出借收入,应在规定时间内上缴中央国库。 第十九条 目录 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