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营业网点的规定(2008年) 5. 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营业网点的规定(2008年) 5. 5.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 证券公司应当根据证券市场需求和公司经营发展战略,结合网点布局、人力资源、业务管理水平和风险控制能力,充分评估设立证券营业部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优先考虑在没有证券营… (五) 证券公司申请设立证券营业部,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书面申请,并抄送公司住所地证监局。中国证监会对申请事项进行审查,并就证券公司是否符合申请设立证券营业部的条件征求… 符合条件可在全国设点的证券公司,1次申请设立证券营业部不得超过5家;符合条件可在区域内设点的证券公司,1次申请设立证券营业部不得超过2家。证券公司不符合设立证券… 二、 证券服务部规范 (一) 证券公司应当按照“分期规范,分步实施”的原则,在2010年8月底前将符合条件的证券服务部规范为证券营业部。 (二) 证券服务部规范为证券营业部,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4. 目录 (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