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营业网点的规定(2008年) 5.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 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营业网点的规定(2008年) (五) 5.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 证券公司申请设立证券营业部,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书面申请,并抄送公司住所地证监局。中国证监会对申请事项进行审查,并就证券公司是否符合申请设立证券营业部的条件征求公司住所地证监局的监管意见。 符合条件可在全国设点的证券公司,1次申请设立证券营业部不得超过5家;符合条件可在区域内设点的证券公司,1次申请设立证券营业部不得超过2家。证券公司不符合设立证券… (四)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