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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5.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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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营业网点的规定(2008年) 二、

5.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 证券服务部规范

(一) 证券公司应当按照“分期规范,分步实施”的原则,在2010年8月底前将符合条件的证券服务部规范为证券营业部。 (二) 证券服务部规范为证券营业部,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目录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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