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规范对俄贸易秩序的若干意见(2004年) 一、
一、 提高认识,明确工作方针和目标
各有关方面都要清醒认识到,对俄“包税”贸易是在特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在经商所在国守法经营是我企业和商人必须遵守的基本准则,也是我国政府的一贯立场。因此,在规范对俄“包税”贸易这个问题上,各地区、各部门务必态度鲜明,立场坚定,措施得力。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使每一个从事对俄贸易的企业、商人都了解“包税”贸易的弊端,自觉守法经营。
规范对俄贸易秩序涉及面广,是一项长期和复杂的工作。开展这项工作的方针是:统一认识,循序渐进,依法规范,加强管理,对外交涉,联合治理。要立足于两国现行的法律法规,通过一系列规范措施,达到“三个合法”的目标:即在俄经商人员身份合法,货物来源合法,在俄从事经营活动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