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支持文化事业发展的若干经济政策(2006年) 二、

二、 继续实行税收优惠政策

继续对宣传文化单位实行增值税优惠政策,对电影发行单位实行营业税优惠政策。有关部门要在完善相关政策的同时,突出扶持重点,更好地促进宣传文化事业健康发展。具体实施办法由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行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