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进一步推进省级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意见(2003年) 四、 认真清理并依法妥善处理拟取消和改变管理方式的行政审批项目的设定依据 (二) 关于进一步推进省级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意见(2003年) (二) 四、 认真清理并依法妥善处理拟取消和改变管理方式的行政审批项目的设定依据 (二) 以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文件为设定依据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提出处理建议,按程序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决定。 (一) 目录 (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