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进一步推进省级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意见(2003年) 四、 认真清理并依法妥善处理拟取消和改变管理方式的行政审批项目的设定依据 (一) 关于进一步推进省级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意见(2003年) (一) 四、 认真清理并依法妥善处理拟取消和改变管理方式的行政审批项目的设定依据 (一) 以地方性法规为设定依据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提出处理建议,按法定程序由省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修改有关地方性法规。 四、 目录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