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车辆公告管理和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2002年) (二)

(二) 企业要不断提高申报《公告》的工作水平,尽量减少各工作环节的失误。今后由于企业自身工作失误而要求办理产品更正的,国家经贸委将在《公告》公布满3个月后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