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进一步加强无线广播电视发射设备管理的通知(2002年) 五、 加大对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 关于进一步加强无线广播电视发射设备管理的通知(2002年) 广电总局 信息产业部 五、 加大对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 广电总局 信息产业部 公安部 外经贸部 海关总署 工商总局 质检总局 二〇〇二年十月十一日 附件: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