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进一步加强无线广播电视发射设备管理的通知(2002年) 五、 加大对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 附件: 关于进一步加强无线广播电视发射设备管理的通知(2002年) 附件: 五、 加大对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 附件: 设备名称及编码(略) 广电总局 信息产业部 公 安 部 外 经 贸 部 海关总署 工 商 总 局 质检总局 二〇〇二年十月十一日 五、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