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外发债管理的意见(2000年) 4. 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外发债管理的意见(2000年) 4. 4. 已上市外资股公司对外发行可转换债券,不实行资格审核批准制。国家计委会同中国证监会根据外资股公司境外融资需求及市场条件,确定境外可转换债券年度发行规模,并纳入当年利用外资计划。在年度规模内,按境内机构对外发债的审批程序办理,发债说明书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3. 目录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