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进一步加强出版物发行管理的通知新闻出版署(2000年) 1、 关于进一步加强出版物发行管理的通知新闻出版署(2000年) 1、 1、 严格按照规定开展书刊展销活动。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局和全国性出版、发行行业协会,可以申请主办全国性的出版物订货、展销活动。具有出版物总发行权的出版、发行单位,省级出版发行协会,可以申请主办本省地方性或专业性出版物订货、展销活动,可以接受委托承办全国性的出版物订货、展销活动。不具有出版物总发行权的发行单位,不能主办或接受委托承办任何出版物订货、展销活动。 七、 目录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