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起草司法行政法规(草案)和制定部颁规章的规定(2000年) 第二章 计划编制 第五条 关于起草司法行政法规(草案)和制定部颁规章的规定(2000年) 第五条 第二章 计划编制 第五条 编制司法部起草司法行政法规(草案)和制定部颁规章工作计划,可以征求各省(区、市)司法行政部门的意见以及有关部门、专家的意见。 第四条 目录 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