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起草司法行政法规(草案)和制定部颁规章的规定(2000年) 第三十一条

第三十一条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司法行政法律、行政法规的具体应用问题,由司法部进行解释。

司法行政规章需要明确界限或作补充规定的,由司法部进行解释。